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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日期:2020-12-25 浏览

     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8日授牌成立,注册资本金50亿元,是温州市首批十大国企之一,负责以市区为主,跨县(市)的供水、供气、排水、污水处理、危废处理、垃圾处置、水利发电与管理以及库区水源保护等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、融资、建设和营运任务。现因集团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社会招聘78名工作人员(管理技术岗位)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     一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
      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热爱公用事业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      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无违法违纪记录;

      (三)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、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;

      (四)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无精神疾病史。

      二、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

      详见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(管理技术岗位)》。

      三、考试、聘用办法

      (一)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:1的,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。

      (二)所有岗位采取笔试、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。笔试科目为《综合基础知识》,按照与招聘岗位数3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。根据笔试成绩占50%,面试成绩占50%计算综合成绩。如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人选,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。

      (三)所有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1:1比例确定拟录人选,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,参加体检、考核(政审)。

      (四)体检、考核(政审)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执行。

      (五)体检、考核(政审)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,无群众反映问题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在体检、政审、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,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,取消拟录用资格。如有人员中途退出,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员。

      (六)笔试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(可查询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://job***/)。

      (七)报名专业资格审查按照《2020年浙江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》执行。

      (八)报考者不服从集团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实的,不予录取。

      四、报名办法

      (一)应聘人员需登陆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://job***/进行注册报名,并真实、完整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学历证书(附学信网学历认证)、户口本、工作经历相关证明(需单位盖章)等材料。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书。

      (二)网上报名时间:2020年12月25日8时—2021年1月3日17时止。

      逾期不再受理,每人限报一个岗位,如重复报名,取消报名资格。

      (三)咨询电话:温州市公用集团人力资源部

      0577-88100585

      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11:30  下午2:30-5:30。

      附件: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(管理技术岗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