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领对象及条件
第1类对象。来温求职的毕业5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(含毕业年度)。
第2类对象。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等引才活动的在校大学生。
二、补贴金额标准
提供一次性最长15天大学生驿站优惠住宿,按每天120元每床位给予补贴。
说明:每人只可申请1次,可享受最长住宿优惠服务天数为15天;若住宿时间不满15天,则剩余天数作废处理,不可再次申请。
三、申领流程
1.入住驿站;
手机小程序搜索“温州市大学生驿站地图”即可查看驿站地址、驿站情况简介、咨询电话等,或者扫二维码登录;
2.全额支付房费--开具发票;
让驿站开具实名发票(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、一人一发票、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)。
3.在线申报:退房后60日内本人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(https://reward.wenzhou.gov.cn/),搜索“住宿补贴”----根据驿站所在的区域选择住宿补贴申报端口(例如入住的是市本级驿站,则选择“温州市本级大学生驿站住宿补贴”端口申报);
4.根据填报要求,上传相关材料。
四、申报材料
第1类对象:(1)毕业证书(毕业年度的学生可提供学籍证明);(2)入住驿站开具的住宿发票(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、一人一发票、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);(3)求职面试证明(求职者版);
第2类中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实习对象:(1)学籍证明;(2)入住驿站开具的住宿发票(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、一人一发票、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);(3)实习面试证明(实习生应聘单位须是温州人才网“大学生实习”专栏发布的实习单位);
第2类中受邀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引才活动的对象(经人社部门核准的受邀对象):入住驿站开具的住宿发票(发票购买方名称须为入住者姓名、一人一发票、发票须备注入住时间和离店时间)。
五、住宿补贴负责单位与咨询电话
所属区域 |
负责单位 |
咨询电话 |
市本级 |
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|
0577-88623639 |
鹿城区 |
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|
0577-88990836 |
龙湾区/ |
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创业和人才开发科 |
0577-86966758 |
瓯海区 |
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|
0577-88533295 |
洞头区 |
区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|
0577-63488803 |
乐清市 |
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|
0577-62522521 |
瑞安市 |
市人才交流和市场服务中心 |
0577-65851610 |
永嘉县 |
县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中心 |
0577-67951861 |
文成县 |
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|
0577-67862250 |
平阳县 |
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 |
0577-63725134 |
泰顺县 |
县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|
0577-67588779 |
苍南县 |
县人才开发和就业服务中心 |
0577-68680318 |
龙港市 |
市社会事业局 |
0577-59911606 |
海经区 |
管委会组宣部人社科 |
0577-88078183 |
附件:1.求职面试证明(求职者版);
2.实习面试证明(实习生版)。
温州市大学生驿站地图